通知公告
关于统计中小学开展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情况的通知
2025-02-26 14:44  

附中、二附中、附小及基础教育集团合作校:

按照省委宣传部、省委教育工委《2024年深化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》(鲁宣发〔2024〕10号)及省委教育工委《山东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》(鲁教组字〔2024〕5号)文件要求,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1次组织学生集体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研学实践基地、科普教育基地等参观,免收门票,培育“行走的思政课”品牌。根据学校党委指示精神,现统计汇总各单位组织学生开展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活动情况。

一、教育活动开展时间

2024年4月——2025年2月开展的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活动。

二、教育活动开展内容

有效利用社会资源,因地制宜以学校、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的各类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活动,包括各类爱国主义教育、法治教育、研学实践、科普教育和到图书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非遗馆、美术馆、纪念馆、科技馆、体育场馆、青少年宫、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开展的实践活动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,推进“大思政课”建设,坚持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紧密结合,推动相关资源整合共享,构建起“课堂—基地—场馆—企业—田间”立体化实践课堂新模式,积极开展体验性、启蒙性学习,构建实践育人贯通模式。

2.请各单位汇总各级各类红色文化教育活动,填写活动汇总表(附件1)连同活动相关简报、新闻报道、新媒体推送等支撑材料于3月3日前以学校命名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19755090@qq.com。联系人:袁鑫,联系电话:86181050。

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中心

2025年2月26日

附件【附件1 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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